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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得符合哪些条件?

【前言】: 

       在商品房购买过程中,因买受人贷款办理的问题,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况时有发生,但若买受人主张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符合相应的条件规定。

 
【案情回顾】:     

      赵某购买了由某地产公司开发的公寓一间。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对于房屋的价款、面积、付款方式、付款时间、逾期的处理方式、交房的具体条件、合同解除的情况等作了详细约定。且于同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在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清全部房价款或者其他费用(包括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的情形下,出卖人有权推迟交付房屋。

       后因赵某不能一次性全额交付首付款,故双方继续签订《首付分期付款协议》,约定首付款分三次付清以及每次要付的金额。合同签订后,因赵某一直未能办理完成按揭手续,某地产公司也一直未将房屋交付给赵某。双方产生矛盾,经协商无果,赵某以地产公司存在违约行为为由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赵某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致其未能及时缴纳全部房款,存在违约行为。某地产公司依据赵某缴款情况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延迟交房的行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合同的法定解除应满足法律关于法定解除的条件,且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因此,对于赵某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请,一审法院未予以支持。

       赵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
 

【律师说法】:

 

1、该案例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该案中,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全部房款,出卖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双方的义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现买受人赵某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致其未能及时缴纳全部房款,存在违约行为。某地产公司依据赵某缴款情况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延迟交房的行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赵某主张依据法定解除权或者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符合相应的条件,在不符合的情况下,要求解除合同依据不足。

 

2、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期限为一年,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同时为保护购房者和退房者的权益,今年4月2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之间的权利顺位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二、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只支付了部分价款的商品房消费者,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实际支付剩余价款的,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3、法定解除权的相关规定其目的和意义何在?

       其目的主要保护房产交易市场的稳定性。近年来,因商品房买卖产生的纠纷有逐步增多的趋势,买受人和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通常都会明确约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买受人或开发商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双方可另行协商付款方式等,将合同继续履行下去,尽量减少损失。

 

4、解除商品房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在双方签订正式房地产之后,买卖双方必须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二、如果开发商违约,并符合合同中有关退房的约定,购房者不但不需要承担责任,还可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没有违约,购房者想退房,在没有取得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要求按合同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没收定金。

       三、房屋如果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是没有办法解除买卖合同的。

 

5、如果一方当事人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且符合解除条件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如何主张权利?

       当《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确实存在违约行为,并且该行为已经满足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固定、收集证据,且双方要进行积极协商,共同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无法达成一致的,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解除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