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遗产一定要留给子女吗?
【前言】:
父母与子女是最亲近的直系血亲,在大多数人看来,一旦父母过世,继承开始,子女理应成为最优先继承人。父母不将遗产留给自己的子女,难道还会送给外人?但如果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在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等存在的情况下,“父母过世,子女继承”或许就没那么简单了。
戴某是柳州市某村村民,2020年3月因病离世。戴某生前曾有过两段婚姻。1986年与第一任丈夫庞某结婚,婚后庞某因故离世,二人生育一子庞小某。后戴某与第二任丈夫蔡某于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2017年二人因感情不合,经法院调解离婚。
戴某在结束第二段婚姻后,病情逐渐恶化。由于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名下存款因治病所剩无几,只有一套90平米的安置房。于是戴某求助儿子庞小某,但庞小某不但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伤心无奈之下,戴某找到前夫蔡某,二人就扶养及戴某过世后的殡葬事宜协商一致,并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协议书,详细约定医疗、饮食起居等生活安排及扶养遗赠等事项的权利义务。协议中明确约定,若蔡某能按该协议书约定尽职尽责履行义务,待戴某过世后,其名下90平米安置房的房屋权益将赠与蔡某。
戴某与蔡某签订上述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但当蔡某处理完戴某的后事,拿出《协议书》主张权利时,却遭到庞小某的强烈抵触。因庞小某拒绝配合蔡某完成戴某名下房屋的过户手续,且经多次协商无果,2021年12月,蔡某将庞小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蔡某获赠戴某名下房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继承人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协议是在见证人的见证下签订完成的,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法院予以确认。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认为蔡某对戴某生前尽了照顾义务,在戴某死后也为其处理了殡葬等事宜,有权依据协议约定取得戴某名下房屋,因此依法判决蔡某受遗赠取得戴某名下房屋的所有权利。
【律师说法】:
1、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有三种,即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直接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是依照被继承人生前遗嘱进行继承或处理遗产;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订立的,以被扶养人生养死葬及财产的遗赠为内容的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已相当成熟,常常能在老人自主、自愿的情况下,更好地满足老人晚年所需的物质供养、精神支持或陪伴。但由于受遗赠人是被扶养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受遗赠人为自然人时大多与被扶养人没有近亲属关系,为组织时可能有较强商事性,加上受遗赠人付出的金钱一般小于受遗赠人所取得遗产的价值,导致继承开始后,法定继承人往往因为没能分到遗产或少分遗产而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
2、有关遗产继承有哪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3、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为了确保遗嘱人的真实表达,法律对遗嘱规定了较为严格的要求,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类型立遗嘱,并且符合相应要求的才是有效遗嘱。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有遗嘱人亲笔书写,并且签名,还要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且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还要注明年月日。
见证人,是指证明遗嘱真实性的第三人。见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要有能见证遗嘱真实性的能力;要有中立性,即与遗嘱内容没有利害关系。
3、打印遗嘱。是指遗嘱内容由机器设备打印而成的。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4、录音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姓名或者肖像,另外要注明年月日。
5、口头遗嘱。指遗嘱人用口述的方法表达自己对遗产的分配。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指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公证。
4、遗嘱与法定继承有冲突怎么办?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简而言之,就是当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发生冲突时,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而遗嘱继承又先于法定继承。
5、如何解决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1、扶养人应做到对受扶养人生养死葬。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协议,人民法院也可以应受扶养人亲属的请求酌情对扶养人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限制。
2、受扶养人应当履行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如果受扶养人擅自处分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财产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有权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其已经付出的扶养费用。
3、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