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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婚已成定局,该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前言】: 

        离婚,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普遍,在离婚大战中,最让人痛苦莫过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当离婚成了定局,那么该如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法律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又有何规定呢?

 
 
【案情回顾】:     

       案例一:乐某与孙某原系夫妻关系,2011年3月生育儿子孙小某,2013年8月生育女儿乐小某,后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16年11月底分居,女儿乐小某随孙某共同生活,儿子孙小某随乐某共同生活。2017年8月孙某向法院起诉与乐某离婚,并请求判决儿子孙小某、女儿乐小某随自己共同生活。乐某辩称同意离婚,但请求判决两个孩子随其共同生活。

       一审法院认为,孙某,乐某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同意离婚,予以准许。对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法院认为由一人负责一个孩子的生活为妥,从有利于孩子生活稳定考虑,维持现状为好,且两个子女年龄差距不大,双方不需要互给付抚养费。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但为了不给两兄妹亲情培养造成不利影响,法官建议,双方当事人周末轮流送孩子到对方住处,保证两个孩子每周末的相聚时间。之后,当事人双方就抚养、探望和财产分割均达成调解协议。

 

       案例二:小秋和大伟的儿子出生后,两人常因生活琐事争执不断。在儿子还不满周岁时,大伟离家与小秋分居。2018年小秋起诉离婚,大伟不同意,并表示愿意承担儿子的抚养费和医疗费。法院遂驳回小秋诉请,判决大伟按每月2000元标准支付两人分居期间的抚养费4万元及7000余元医疗费。但判决后,两人关系并未改善。分居4年后,小秋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儿子跟自己生活,大伟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至儿子18周岁,并支付儿子医疗费3900余元。

       一审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儿子与小秋共同生活,大伟每月支付抚养费2200元至儿子18周岁。小秋和大伟均不服判决,上诉至中院。

       二审中,小秋称孩子患有先天性疾病,大伟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和医药费,连2018年已生效判决中确定的抚养费和医疗费都未支付。法官认为,孩子年纪尚幼,综合父母现状,孩子跟随母亲生活为宜。鉴于孩子患先天性疾病,且大伟一直拖欠抚养费和医疗费,为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二审法院改判大伟按2200元每月的标准一次性支付至儿子18周岁的抚养费。

 

【律师说法】:

 

            

1、夫妻双方当事人获得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以下几种情形由父亲直接抚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4、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对于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有哪些原则?

       法律规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的,优先考虑如下情形: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形。

       此外,还有祖辈加分项,根据《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规定,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按什么标准支付?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符合条件的子女可在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离婚时或离婚后主张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原则上,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综合考量予以确定。针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针对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4、哪些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

       抚养费不是一层不变的,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5、什么情况下会产生抚养权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6、如果拒不履行子女抚养义务,将面临哪些后果?

       根据《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第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等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如果其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7、抚养权与监护权有什么区别?

       我国实行的是“抚养权”和“监护权”分离制度,所以即使抚养权归属确定,没有取得“抚养权”一方仍有“监护权”。因此,在关系到孩子利益的重要事项,比如:孩子名下财产的处分、孩子出国移民等问题时,仍需取得双方监护权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