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庭暴力说:“不”!
【前言】:
根据中国妇联抽样调查,家庭暴力现象在我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它不仅发生在夫妻之间,还多发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据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已高达30%,其中,施暴者九成为男性。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如果遭受家暴,该怎么办呢?
案例一:《唐山男子殴打哺乳期女子事件》
1月6日,一段家庭监控视频在网络流传。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间为3日零时33分,一黑衣男子正在屋内殴打一女子。旁边一怀抱婴儿的女子欲阻止施暴未果。在殴打了女子十余秒后,女子倒地。随后,男子抄起旁边的婴儿车,砸向女子。
此后,女子在地上躺了约40秒,怀抱婴儿的女子帮忙去拿电话。男子去房间拿了件外套后,又踹了一脚倒地不起的女子。转身离开时,再次返回踹了一脚女子。至此视频结束。
据有关新闻报道,事发地为唐山,涉事男子和女子系同居关系,没有领结婚证。两人生育了一个孩子,为家庭经济发生矛盾,男子对女子施暴。受伤女子第一时间被送医救治,无生命危险。
1月6日,唐山市妇联回应称已关注此事,随后公安等部门介入调查,施暴的黑衣男子被唐山警方行政拘留。
案例二:《对家人施暴8年 被家人合力勒死》
傅某明和武某某为夫妻,婚后仍经常酗酒、打骂武某某,社区民警、村干部曾多次前往劝解。
二人结婚八年后的一天,傅某明在家中酗酒,与其妻武某某、女儿傅某某发生争吵,并欲打傅某某,被女婿陈某某挡下。傅某明到厨房拿起菜刀欲砍傅某某,陈某某在阻拦过程中被傅某明划伤手臂。随后三人合力将傅某明按倒,将刀夺下。武某某捡起半截扁担击打傅某明头部,致其昏倒。傅某明清醒后往屋外逃跑呼救。武某某担心日后被继续施暴,遂提议将傅某明抓住打死。傅某某与陈某某一同追出,将傅某明按倒,武某某从家里拿出尼龙绳套在傅某明脖子上,勒颈后松开,见傅某明未断气,要求陈某某、傅某某帮忙拉绳直至傅某明断气。报警后,三人在家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经鉴定,傅某明系他人勒颈窒息死亡。
法院认为,该案是典型的家暴被害人因不堪忍受家暴杀死施暴者的刑事案件,傅某明有重大过错,结合三被告的自首、从犯、未成年等量刑情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武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判处傅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一审宣判后,三被告人均未上诉。
【律师说法】:
陈艳平 律师
1、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
目前有关数据显示,家暴表现形式为:肉体损伤(占21%~34%),性攻击(占34%~59%),精神情感折磨(如伤害的威胁,恫吓威胁,使之极度嫉妒,对其剥夺占有,对其进行躯体上或社会上的隔离、孤立等)。
2、哪些人实施了暴力行为就属于家庭暴力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养父母子女、继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配偶的兄弟姐妹等属于家庭成员,这些人因为血缘或者婚姻形成了亲属关系,而且无论他们是否共同生活,只要发生暴力,都属于家庭暴力。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为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的行为,法律上如何规定?
“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案例二中,三被告故意杀害施暴者后,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这个判决结果就是属于从宽处理的。
首先,在家暴发生时,尽可能地做好自我保护,并同时留下证据记录。如大声呼救,请家人、邻居、社区居村基层组织帮忙,或及时拨打110报警。参与劝诫的家人、邻居和基层组织日后都可能成为见证你遭遇家庭暴力的间接证据,而110的出警记录则是你遭遇家庭暴力的最直接证据。如果担心加害人以后继续施暴,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其次,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为今后提出离婚、请求损害赔偿或必要时提起刑事自诉做好准备。到派出所指定的验伤机构或医院验伤,保留验伤和治疗记录。保存施暴行为的相关物证,如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等。
根据反家暴法,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即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亲自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等机构可以代为申请。如果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可能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隔离现实危险,为受害者筑起一道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