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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私了协议”履行完毕,还能反悔吗?
【前言】: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与用人单位达成“工伤私了协议”并履行完毕。协议签订后,劳动者无法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这份协议还能反悔吗?
【案情回顾】:
2022年10月,张某入职某建筑公司负责某工程水电项目,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为该项目投保了团体工伤险,但未能提供人员参保名单。同月,张某在作业时被水钻机搅伤,建筑公司支付了全部医疗费。
2023年1月,建筑公司与张某达成一致并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张某由事故造成的损失,由建筑公司一次性赔偿2.7万余元,事后张某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建筑公司主张权利。双方履行协议,建筑公司向张某支付了2.7万余元赔偿款,张某出具了领条。
协议签订后,建筑公司虽然购买了团体工伤保险,但是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查询不到建筑公司的实名登记名单,张某因此没办法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张某遂向有关机构申请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
2023年2月,张某的损伤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23年11月,经有关机构鉴定,张某构成十级伤残。张某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裁定,张某出院以后总的工伤待遇赔偿额为15.7万元。张某遂要求建筑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3万余元。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了张某的申请,后建筑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依法认定张某与某建筑公司签订的《协议书》无效。判决建筑公司支付张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13万余元。
【律师说法】:
一、该案中,张某入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需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