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要买交强险吗?撞伤了人怎么赔?
【前言】:
电动摩托活跃于城市农村的大街小巷,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也层出不穷。那么,电动摩托属于机动车吗?需要投保交强险吗?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受伤该怎么赔呢?
【案情回顾】:
李某系某快递公司员工。2022年下半年的某日,李某在送快递途中,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与张某驾驶的电动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张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张某多肋骨折、双肺挫伤、胸腔积液等多处受伤,住院期间产生医疗费9000多元。经法医学鉴定,张某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
因未就损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将李某及某快递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车辆维修费等损失共计5万余元。
某快递公司辩称,因为电动三轮摩托车不能投保交强险,案涉损失应由双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分担。经公开开庭审理后,法院判决被告某快递公司赔偿原告张某因案涉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5.09万元。
【律师说法】:
一、电动摩托车是否属于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应小于或等于55kg,软硬件应当具有防篡改设计等。符合这些标准的,依然属于非机动车,而超出该标准的,统统划规为机动车范畴。因此,电动摩托车(包含电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显然属于机动车。
可以投保。2022年4月2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电动摩托车承保实务(试行)》,对电动摩托车投保交强险的保费及操作流程作了相关规定,明确承保实务中的摩托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采用电驱动的两轮或三轮车辆,电动摩托车包括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不含电动自行车。因此投保义务人可以选择具有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保险公司拒保的,交由保监会给予处罚。
关于电动摩托车保费费率标准的规定为:电动摩托车结合功率和最高设计车速分为三档,分别为功率不大于4KW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功率大于4KW、小于8KW(含8KW)或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公里/小时;功率8KW以上及电动三轮摩托车。并将三档电动摩托车的交强险、商业险执行费率与燃油摩托车对应排量档位保持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1款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交强险责任是法定赔偿责任,具有特殊性,无论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有无责任,也不管受到损害的第三者自身过错如何,只要该损害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都会对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而车主购买电动摩托车后,能投保交强险而不予投保,主观上具有过错,其驾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例中交通事故发生时,李某系履行职务行为,其责任应由某快递公司承担。而某快递公司作为该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未为该车辆投保交强险,因此法院判定张某的损失(共计5.09万元)由某快递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由某快递公司与张某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
五、电动摩托车出了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会涉及哪些?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侵权赔偿,在法律依据上可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篇的相关规定。总体来说,交通事故赔偿分三类:
一是一般性的伤害,没有达到伤残级别;
二是构成伤残的伤害,可主张相应的伤残项目;
三是死亡伤害,死者家属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项目。
不同的伤害,赔偿内容不同,计算也不同。《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